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成立于2006年11月,下设3个科室:即招生科、管理与培养科、学位与学科建设科,是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
2.根据国家计划、社会需要和学校的可能条件,参与研究,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及工作计划;
3.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研究制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招生、培养、毕业和学位授予,对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对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遴选和考核,加强研究生教师队伍及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5. 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及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
6.组织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调整,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管理;
7.参与研究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统一管理学校划拨的有关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各项经费(基金)、合理使用研究生教育资源;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