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是以研究新构造运动和地球动力作用为主的社会公益性国家级科研机构,由中国地震局管辖,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的前身是1950—1951年期间组建的原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按照国家需要,1966年开始转为以地震科研为主,1971年起隶属新成立的国家地震局领导,1978年更名为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1998年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00年成为科技部首批全国公益性科研院所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全面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2019年5月研究所官网显示,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共有高级科研人员1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有10个所属科研部门,以及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与1个部级科研平台;有在站博士后和在读研究生160多名。
研究所的前身——原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地质工作大规模重组过程中在原中央地质调查所和原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原中央地质调查所于1913年在北京成立(当时称“工商部地质调查所”,后又称“实业部地质调查所”),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地质机构,曾兼有地质调查和地质教育两种功能。原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于1928年1月在上海成立,这是当时中央研究院成立最早的研究所,该所1932年也迁往南京。
1950年8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47次会议通过李四光提出的报告,统一安排原经济部地质调查所、原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以及原资源委员会矿产勘测处等单位的地质力量,组织成立新的“一会(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两所(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和古生物研究所)、一局(矿产地质勘探局)”。
1950年10月15日,中国科学院在《科学通报》第6期上宣布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成立。为适应国家紧急需要,当时全国地质工作以调查地质矿产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为主,“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1952年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为中国地质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关,研究所接受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双重领导,业务上主要由“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领导。
1951年4月28日,“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发布地(51)字第653号函,宣布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于5月7日在南京正式成立。至此,原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组建完成,开始正常工作。
1952年2月,中国科学院决定将研究所原地球物理研究室划归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9月又决定,将从事土壤研究工作的马溶之、熊毅等从研究所分出,成立中国科学院土壤研究所。
1954年初,鉴于国家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科学院和地质部决定将研究所从南京迁到北京,最初的所址设在沙滩松公府夹道6号原北京大学红楼地质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