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报考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申请人应在户籍地或者居住所在地报名。
其他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经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过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