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该所1951年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校,1953年更名为北京电影学校,1956年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
扩展资料
北京电影学院的校训是:尊师重道,薪火相传
当代国学大师季羡林主张“尊师重道”,他在90岁高龄的情况下,亲自参加了公益广告《尊师重道 薪火相传》的拍摄,后来,为该校题词“尊师重道,薪火相传”。
尊师重道
尊:尊敬、尊重。师:这里不仅指传道授业的教师、师傅,更包括中国电影行业的大师尤其是创办该校的电影行业前辈们(如陈波儿、章泯、钟敬之、吴印咸等),也包括国际中国国内的电影大师们。重:重视、看重。道:首先指学校传授的知识、理论、道理、规律、技能、技法,以及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也指做人的道德和人生的道路。
薪火相传:又作“薪尽火传”,原意为"前一根柴刚烧完,后一根柴已经烧着,火永远不熄。比喻师生传授,学问一代代流传。"这里特指该校通过教学,将电影专业知识、技能和电影前辈的优良传统,一代代传承下去。
“尊师重道 薪火相传”的意思是:全院师生要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尊敬师长、大师,重视电影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继承革命电影事业的光荣传统,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创世界一流电影学院,多出德艺双馨电影人才,多出服务人民、教育人民的好作品。